该企业取得青岛洪睿源达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27份、陕西铁恒驰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进项税额抵扣。资金流向核查显示:向开票方对公账户支付款项后,资金随即闪转至其他对公账户及个人账户。虚开发票金额合计310.000025万元,被用于账簿多列支出,造成少缴增值税27.9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98万元、企业所得税104.07万元,合计132.95万元。
德州税稽二罚〔2026〕48号(2026-08-10 决定,2026-08-13 文书):虚开发票行为依《发票管理办法》本应罚款15万元,偷税依《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可处少缴税款50%—5倍罚款,按一事不再罚择重适用,对该企业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66.473469万元。处罚信息已在信用中国平台公示。提示:无真实运输业务却大量取得物流专票、付款后资金「闪转」,是受票方被穿透认定的典型轨迹。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德州税稽二罚〔2026〕48号 / 信用中国(大众新闻·齐鲁晚报 2026-08 报道) | 查看官方原文 ↗
该案例反映的共性成因是:业务实质与税务处理脱节,内控与申报未联动——合同、资金、发票、货物流各自为政,申报口径与真实经营背离。违法的本质往往不是"故意偷税"起步,而是从"不重视、不知道、没处理"逐步滑向虚假申报。本案手法:该企业取得青岛洪睿源达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27份、陕西铁恒驰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进项税额抵扣。资金流向核查显示:向开票方对公账户支付款项后,资金随即闪转至其他对公账户及个人账户。虚开发票金额合计310.000025万元,被用于账簿多列支出,造成少缴增值税27.9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98万元、企业所得税104.07万元,合计132.95万元。。
虚开类案件。稽查已从"查票"升级为"查业务实质 + 资金流 + 物流 + 人员"四维穿透,任何无真实交易的票流终将暴露。振博建议:业务真实性留痕优先于票据合规,宁可少抵进项,不可触碰虚开红线。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