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该企业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0份,涉及金额1342.77万元;同时把实际发生的居间、中介服务重新开具为「咨询费」发票——居间服务费企业所得税有扣除比例限制、咨询费可全额税前扣除,通过变更发票品目多列成本,再以虚假纳税申报骗享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34.36万元。异常特征:企业人员规模很小,账面咨询费占成本比重畸高,与经营规模严重不匹配,大数据直接触发预警;公户支付「咨询费」给开票企业、扣除手续费后资金迂回回流至实际控制人相关个人账户;面对问询说不清咨询项目内容、服务过程,拿不出咨询报告、调研方案、沟通记录、验收材料。
2025年10月,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68.8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将虚开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侦办,涉案款项已追缴入库;2026-02-03 由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集中曝光。合规提示:咨询费、技术服务费、市场推广费、居间服务费同属无形服务类,是当前稽查高频科目;「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三流一致不等于业务真实,必须补齐「服务流」(合同写明服务内容与交付成果、咨询报告/方案、往来邮件与会议纪要、验收单)。刻意变更开票品目突破扣除比例,属明显涉税风险点。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6-02-03 曝光3起涉税违法违规案件·第1起)/ 东北新闻网 | 查看官方原文 ↗
居间费类案件的成因集中在:一是虚列居间费冲减成本利润,服务真实性根本不存在;二是个人收款不入账、不申报、不代扣,个税链条断裂;三是通过居间费名义实现资金回流与利益输送;四是无书面合同、无服务成果、无合规发票,"三无"佣金。违法的本质:把佣金支付当成成本调节工具,业务真实性证据链缺失。本案手法:2020—2022年,该企业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0份,涉及金额1342.77万元;同时把实际发生的居间、中介服务重新开具为「咨询费」发票——居间服务费企业所得税有扣除比例限制、咨询费可全额税前扣除,通过变更发票品目多列成本,再以虚假纳税申报骗享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34.36万元。异常特征:企业人员规模很小,账面咨询费占成本比重畸高,与经营规模严重不匹配,大数据直接触发预警;公户支付「咨询费」给开票企业、扣除手续费后资金迂回回流至实际控制人相关个人账户;面对问询说不清咨询项目内容、服务过程,拿不出咨询报告、调研方案、沟通记录、验收材料。。
虚开类案件。稽查已从"查票"升级为"查业务实质 + 资金流 + 物流 + 人员"四维穿透,任何无真实交易的票流终将暴露。振博建议:业务真实性留痕优先于票据合规,宁可少抵进项,不可触碰虚开红线。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