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3年,该公司通过员工及其亲属私人账户收款、在账簿上少计收入等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2.17亿元。
202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6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已追缴入库2.54亿元,剩余罚款及滞纳金正按规定继续追缴。系国家税务总局2026-05-22 集中曝光的8起私户收款偷税案件第1起。合规提示:借用员工及亲属账户收款属典型偷税手段,金额达2亿级已逼近逃税罪刑事门槛(应纳税额30%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2026-05-22《税务部门集中曝光8起私户收款偷税案件》) | 查看官方原文 ↗
司法判例类案件折射的核心问题是刑行交叉边界不清:行政违法的"偷税"与刑事犯罪的"逃税罪"如何衔接、虚开发票罪的定罪口径、"首违补税免刑"条款的适用条件。很多企业直到被立案才想起补税,错失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给出的"免责窗口"。本案裁判要点:2019—2023年,该公司通过员工及其亲属私人账户收款、在账簿上少计收入等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2.17亿元。。
隐匿收入 / 虚假申报类案件。金税四期下,银行流水、平台数据、社保个税与申报收入已实现交叉比对,账外经营几乎无处遁形。振博建议:收入全额入公账、私户收款坚决杜绝、成本费用凭票入账。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