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注册 5 户合作社,骗享涉农免税,自开/虚开农产品发票 3.29 万份
定性虚开;8 人被判 9 个月至 10 年 3 个月,罚金 92.5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43.32 万元;280 户下游企业被查。
莆田市税务局稽查局(2024-11 定性,2025-04 判决) | 查看官方原文 ↗
骗享税收优惠类案件的成因集中在:一是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名实不符,研发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仍享受 15% 优惠税率;二是研发费用虚假归集、虚增多列以套取加计扣除;三是不符合留抵退税/即征即退条件仍申报享受。违法的本质:税收优惠是"条件式政策红利"而非"申报技巧",条件不达标仍然享受即构成虚假申报。本案手法:虚假注册 5 户合作社,骗享涉农免税,自开/虚开农产品发票 3.29 万份。
虚开类案件。稽查已从"查票"升级为"查业务实质 + 资金流 + 物流 + 人员"四维穿透,任何无真实交易的票流终将暴露。振博建议:业务真实性留痕优先于票据合规,宁可少抵进项,不可触碰虚开红线。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