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公示已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情况,同步公告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与涉税服务失信名录,动态调整并按月发布
列入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及严重失信主体的机构,所代理涉税业务须与委托人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辽宁省税务局官网,2026-09-07) | 查看官方原文 ↗
该案例反映的共性成因是:业务实质与税务处理脱节,内控与申报未联动——合同、资金、发票、货物流各自为政,申报口径与真实经营背离。违法的本质往往不是"故意偷税"起步,而是从"不重视、不知道、没处理"逐步滑向虚假申报。本案手法:按月公示已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情况,同步公告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与涉税服务失信名录,动态调整并按月发布。
本案折射出当前税务监管的重点方向。振博建议:以"业务真实、票据合规、数据一致、证据留痕"十二字为纲,建立常态化税务健康体检机制,把风险消灭在稽查之前。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