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众税标体心在为浙江大合检测有限公司提供涉税服务过程中,协助企业违规进行税前列支并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造成企业少缴税款90.46万元;同时注册小规模主体违规拆分收入、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2025年12月,税务部门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按所代理企业少缴税款对众税标体心处以罚款45.23万元;依据第六十四条对拆分收入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罚款5万元;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没收违法所得32.8万元;将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江东雅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同时对大合检测进行处理处罚。涉案违法所得、税费款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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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享税收优惠类案件的成因集中在:一是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名实不符,研发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仍享受 15% 优惠税率;二是研发费用虚假归集、虚增多列以套取加计扣除;三是不符合留抵退税/即征即退条件仍申报享受。违法的本质:税收优惠是"条件式政策红利"而非"申报技巧",条件不达标仍然享受即构成虚假申报。本案手法:2022年,众税标体心在为浙江大合检测有限公司提供涉税服务过程中,协助企业违规进行税前列支并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造成企业少缴税款90.46万元;同时注册小规模主体违规拆分收入、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骗享税收优惠类案件。高新、研发加计、即征即退等优惠"享受与核查并重",资料留痕与实质性研发是关键。振博建议:优惠享受前先做合规体检,留存研发立项、工时、费用归集全链条证据。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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