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6 至 2025-08-31 取得加盟费未计收入 529.90 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等税费 90.33 万元;另虚开 10 份增值税电子普通销售发票(金额 96.58 万元)。登记地址无法找到、多方式送达均失败,公告送达。
不计收入偷税处 1 倍罚款 89.85 万;虚开发票罚款 1 万;合计追缴税款 90.33 万、罚款 99.85 万。六盘水税稽罚〔2026〕20号 / 六盘水税稽处〔2026〕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2026-08-19) | 查看官方原文 ↗
该案例反映的共性成因是:业务实质与税务处理脱节,内控与申报未联动——合同、资金、发票、货物流各自为政,申报口径与真实经营背离。违法的本质往往不是"故意偷税"起步,而是从"不重视、不知道、没处理"逐步滑向虚假申报。本案手法:2024-03-26 至 2025-08-31 取得加盟费未计收入 529.90 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等税费 90.33 万元;另虚开 10 份增值税电子普通销售发票(金额 96.58 万元)。登记地址无法找到、多方式送达均失败,公告送达。。
虚开类案件。稽查已从"查票"升级为"查业务实质 + 资金流 + 物流 + 人员"四维穿透,任何无真实交易的票流终将暴露。振博建议:业务真实性留痕优先于票据合规,宁可少抵进项,不可触碰虚开红线。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