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持有的北京煜唐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3.33%股权转让给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后未依法办理申报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顺税通〔2025〕150号)责令限期缴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6年6月再以《税务事项通知书》(京税稽二通〔2026〕476号)公告要求其提供股权交易资料及完税证明,核查股权交易是否完税。
税务机关通过公告送达要求程宇限期提供股权交易资料及完税证明;对纳税有异议须先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再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体现2026年‘先税后证’自然人股权转让个税前置监管落地,未完税不得办理工商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京税稽二通〔2026〕476号,据中国税务报网络报)/ 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顺税通〔2025〕150号) | 查看官方原文 ↗
股权转让类案件的成因集中在四个环节:一是平价或低价转让却拿不出"正当理由"证据,被税务机关按净资产核定转让价;二是受让方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双方都埋下隐患;三是签阴阳合同、私户收款,隐瞒实际成交价,直接构成偷税;四是代持还原、对赌回购等特殊安排未同步申报。违法的本质:把"税负最小化"凌驾于"如实申报"之上,用形式上的低价掩盖真实交易实质。本案手法:将持有的北京煜唐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3.33%股权转让给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后未依法办理申报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顺税通〔2025〕150号)责令限期缴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6年6月再以《税务事项通知书》(京税稽二通〔2026〕476号)公告要求其提供股权交易资料及完税证明,核查股权交易是否完税。。
股权转让涉税案件。平价/低价转让、阴阳合同、代持还原是三大雷区,税务机关按净资产核定征收已成常态。振博建议:转让前做估值与税负测算,合规运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