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3年,该公司通过私人账户、微信等方式取得收入1.27亿元,除去已申报部分,实际隐匿应税收入5469万元,以账外经营、隐匿销售收入、虚假纳税申报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420.5万元。
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59.2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已全部追缴入库;2026-06-17 广东省税务局集中曝光。合规提示: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同样纳入稽查取证范围,与银行账户一并比对。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6-06-17 曝光3起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第3起) | 查看官方原文 ↗
该案例反映的共性成因是:业务实质与税务处理脱节,内控与申报未联动——合同、资金、发票、货物流各自为政,申报口径与真实经营背离。违法的本质往往不是"故意偷税"起步,而是从"不重视、不知道、没处理"逐步滑向虚假申报。本案手法:2019—2023年,该公司通过私人账户、微信等方式取得收入1.27亿元,除去已申报部分,实际隐匿应税收入5469万元,以账外经营、隐匿销售收入、虚假纳税申报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420.5万元。。
隐匿收入 / 虚假申报类案件。金税四期下,银行流水、平台数据、社保个税与申报收入已实现交叉比对,账外经营几乎无处遁形。振博建议:收入全额入公账、私户收款坚决杜绝、成本费用凭票入账。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