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服饰店2017年4月在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后,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确认,长期未申报纳税。2017—2024年,在5家线上平台注册12家店铺,采取多种方式隐匿经营信息、逃避税务部门管理,通过拆分经营、隐匿互联网平台销售收入等方式少申报销售收入合计1.64亿元(其中线下经营收入0.25亿元、线上经营收入1.39亿元),近两年发生81.4万笔交易,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366.89万元。
2025年9月(处罚日期2025-09-08,处罚截止期2028-09-08),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稽查局依《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以逃避缴纳税款、应扣未扣税款定性,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69.58万元;税费款及滞纳金已入库,罚款追缴中。合规提示:未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确认不免除纳税义务,反而构成从重情节;「多平台注册多店铺拆分主体」在金税四期跨主体数据穿透下已失效,会被合并计算并一次性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 2025-11-04 曝光;新浪财经转载) | 查看官方原文 ↗
电商类案件的成因集中在:一是平台收入打入个人账户/个人支付宝,长期不确认收入不申报;二是刷单与真实订单混同,部分商家借刷单之名行隐匿收入之实;三是未开票收入长期零申报,认为"没开票就不用报";四是平台后台数据与申报收入严重背离。违法的本质:在平台数据已经全量报送税务的今天,申报口径与平台流水的差异就是稽查线索。本案手法:该服饰店2017年4月在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后,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确认,长期未申报纳税。2017—2024年,在5家线上平台注册12家店铺,采取多种方式隐匿经营信息、逃避税务部门管理,通过拆分经营、隐匿互联网平台销售收入等方式少申报销售收入合计1.64亿元(其中线下经营收入0.25亿元、线上经营收入1.39亿元),近两年发生81.4万笔交易,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366.89万元。。
电商涉税案件。平台按季全量报送交易数据,线上流水即税务记录。振博建议:平台收入全额申报、刷单与真实销售分离核算、私户收款清零。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