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广阳区税务局发布《关于纳税人注销前少申报或未申报个税的公告》:以下纳税人在注销时涉及分得企业注销剩余资产余额未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共14户,涉廊坊市慧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廊坊市金奎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迪诺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廊坊市安宸印刷设计有限公司、廊坊市聚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知遇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廊坊市玖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晏昕教育科技(廊坊)有限公司、河北旺奎商贸有限公司等。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五条,限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申报并补缴税款。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申报补缴。合规提示:①企业简易注销须股东书面承诺结清税款,承诺不实的股东对注销前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承担连带责任;②注销清算向股东分配剩余资产,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对应部分一律视同股息红利征20%个税,与转让环节同样跑不掉;③2026年「先税后证」已落地,注销前个税未结清将卡住注销流程。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廊坊市广阳区税务局公告)2026-07-03 | 查看官方原文 ↗
该案例反映的共性成因是:业务实质与税务处理脱节,内控与申报未联动——合同、资金、发票、货物流各自为政,申报口径与真实经营背离。违法的本质往往不是"故意偷税"起步,而是从"不重视、不知道、没处理"逐步滑向虚假申报。本案手法: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广阳区税务局发布《关于纳税人注销前少申报或未申报个税的公告》:以下纳税人在注销时涉及分得企业注销剩余资产余额未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共14户,涉廊坊市慧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廊坊市金奎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迪诺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廊坊市安宸印刷设计有限公司、廊坊市聚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知遇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廊坊市玖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晏昕教育科技(廊坊)有限公司、河北旺奎商贸有限公司等。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五条,限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申报并补缴税款。。
隐匿收入 / 虚假申报类案件。金税四期下,银行流水、平台数据、社保个税与申报收入已实现交叉比对,账外经营几乎无处遁形。振博建议:收入全额入公账、私户收款坚决杜绝、成本费用凭票入账。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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