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外购技术合同作为委托研发核算、就同一研发项目双方重复申报加计扣除、未按80%比例归集委托研发费用,虚构研发项目恶意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共计虚列研发费用支出9809.43万元;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15.9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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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享税收优惠类案件的成因集中在:一是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名实不符,研发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仍享受 15% 优惠税率;二是研发费用虚假归集、虚增多列以套取加计扣除;三是不符合留抵退税/即征即退条件仍申报享受。违法的本质:税收优惠是"条件式政策红利"而非"申报技巧",条件不达标仍然享受即构成虚假申报。本案手法:将外购技术合同作为委托研发核算、就同一研发项目双方重复申报加计扣除、未按80%比例归集委托研发费用,虚构研发项目恶意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骗享税收优惠类案件。高新、研发加计、即征即退等优惠"享受与核查并重",资料留痕与实质性研发是关键。振博建议:优惠享受前先做合规体检,留存研发立项、工时、费用归集全链条证据。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