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博财税集团
振博会计师事务所|振博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稽查应对 · 涉税风险合规专家
业务合作 📱 159 8660 3922(微信同号)
首页 / 全部案例 / 偷逃税与隐匿收入 / 案例详情

中建五局骗取退税偷税被罚案

风险等级 · 高行业 · 外贸跨境
分类:偷逃税 | 行业:建筑央企 | 年份:2026 年

一、违规手法 / 争议焦点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认定,中建五局存在骗取退税、进而造成少缴税款的违法事实,该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偷税。

二、处理结果

处罚决定书冀唐税三稽罚〔2026〕12号,2026年4月29日作出,罚款共计86.0565万元,并追缴未缴少缴税款及滞纳金;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长期公示并录入全国建筑市场信用档案。

三、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信用中国 | 查看官方原文 ↗

四、风险成因与违法分析

该案例反映的共性成因是:业务实质与税务处理脱节,内控与申报未联动——合同、资金、发票、货物流各自为政,申报口径与真实经营背离。违法的本质往往不是"故意偷税"起步,而是从"不重视、不知道、没处理"逐步滑向虚假申报。本案手法: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认定,中建五局存在骗取退税、进而造成少缴税款的违法事实,该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偷税。。

五、税务局处罚政策依据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偷税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 50% 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未按期缴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第五十二条:追征期规则(偷税、抗税、骗税不受追征期限制)。
  •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六、财税合规借鉴与规避

  • 建立"业务—财务—税务"联动台账,关键交易事前评审,不让业务端决定税务处理。
  • 定期开展税务合规体检,发现隐患当年更正,别把小瑕疵拖成大案件。
  • 合同、资金、发票、物流四类证据链完整留存,出了争议也拿得出抗辩依据。
  • 七、振博专家点评

    骗取出口退税类案件。税务与海关、外汇、物流数据已打通,单票暴利、收汇异常、产能不匹配会被秒级锁定。振博建议:出口业务务必"单、证、货、款、税"五流一致。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这类案件的三点提示

    1. 行为特征: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认定,中建五局存在骗取退税、进而造成少缴税款的违法事实,该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偷税。
    2. 定性与处理:偷逃税 · 罚款86.0565万元
    3. 同类企业自查:账外经营、私户收款、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虚假申报,核心都是收入没有完整进入申报口径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官方原文:https://www.163.com/dy/article/KU41231S05564LHE.html
    本文事实部分引自上述公开信息,可对照核查。

    同类案件(偷逃税与隐匿收入)

    正在经历税务稽查,或想提前排查同类风险?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

    ☎ 电话咨询 159 8660 3922 了解我们 ·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