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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个人所得税国务院 国发〔2018〕41号 2018-12-13
一句话结论细化7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范围与扣除方式。

政策原文(核心条款)

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标准、扣除主体、留存备查资料与享受方式。

重点要点

政策解析(振博视角)

专项附加扣除实行「纳税人如实填报、留存备查」,虚假填报将被纳入信用惩戒并追缴税款。

官方来源

国务院 · 查看官方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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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文引自官方发布,解析部分为振博财税基于公开信息的方法论解读,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正式意见;适用前请以现行有效文件与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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