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博财税集团
振博会计师事务所|振博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稽查应对 · 涉税风险合规专家
业务合作 📱 159 8660 3922(微信同号)
首页 / 税收政策 / 税收征管·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税收征管·其他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五十二号 2020-08-11
一句话结论契税由条例上升为法律,2021年9月1日施行,法定税率3%–5%,授权地方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政策原文(核心条款)

《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买卖、赠与、互换等)承受方为纳税人;法定税率3%–5%,各省在幅度内确定具体税率;明确免征、减征情形。

重点要点

政策解析(振博视角)

房地产交易、股权涉及的权属转移须依法申报契税,谨防通过「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逃避契税。

官方来源

全国人大常委会 · 查看官方原文 ↗

同类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
本文原文引自官方发布,解析部分为振博财税基于公开信息的方法论解读,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正式意见;适用前请以现行有效文件与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正在经历税务稽查,或想提前排查同类风险?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

☎ 电话咨询 159 8660 3922 了解我们 ·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