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4年,该企业主营婴幼儿服装,多款热门商品销量破万单、全网粉丝超十万,对外仅公示3家运营店铺,实际暗中开设8家。收入由三部分构成:直接销售货物收入、直接收取的服务费收入、按代销货物销售额10%收取的服务费收入;代销模式为承接线上订单后通知7家委托经销商通过第三方仓储平台发货,收到平台打款后扣除10%服务费、余款转给委托方。全部销售回款不走对公账户,而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截留。2021—2024年合计收入1752万元,仅申报240万元,隐匿收入1512万元。企业先以「存在代销业务、流水不全是自身营收」辩解,稽查人员逐一核对资金流水、交易记录及问询笔录后还原真实经营模式。申报营收从2021年百余万元逐年递减至2024年仅数百元。
202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68.9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已全部追缴入库。合规提示:「多店分散藏匿+第三方支付截留+以代销名义包装」是电商逃避监管的典型三件套;代销模式下全额流水仍是申报基础,仅就10%服务费申报不构成合规。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信网·腾讯新闻 2026-07-10 报道) | 查看官方原文 ↗
电商类案件的成因集中在:一是平台收入打入个人账户/个人支付宝,长期不确认收入不申报;二是刷单与真实订单混同,部分商家借刷单之名行隐匿收入之实;三是未开票收入长期零申报,认为"没开票就不用报";四是平台后台数据与申报收入严重背离。违法的本质:在平台数据已经全量报送税务的今天,申报口径与平台流水的差异就是稽查线索。本案手法:2021—2024年,该企业主营婴幼儿服装,多款热门商品销量破万单、全网粉丝超十万,对外仅公示3家运营店铺,实际暗中开设8家。收入由三部分构成:直接销售货物收入、直接收取的服务费收入、按代销货物销售额10%收取的服务费收入;代销模式为承接线上订单后通知7家委托经销商通过第三方仓储平台发货,收到平台打款后扣除10%服务费、余款转给委托方。全部销售回款不走对公账户,而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截留。2021—2024年合计收入1752万元,仅申报240万元,隐匿收入1512万元。企业先以「存在代销业务、流水不全是自身营收」辩解,稽查人员逐一核对资金流水、交易记录及问询笔录后还原真实经营模式。申报营收从2021年百余万元逐年递减至2024年仅数百元。。
电商涉税案件。平台按季全量报送交易数据,线上流水即税务记录。振博建议:平台收入全额申报、刷单与真实销售分离核算、私户收款清零。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