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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20%

企业所得税联合发布 公告2023年第37号 2023-09-12
一句话结论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延续。

政策原文(核心条款)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220%税前摊销;相关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重点要点

政策解析(振博视角)

针对性产业激励,企业须准确认定产业归属并留存佐证,避免超范围享受。

官方来源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查看官方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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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文引自官方发布,解析部分为振博财税基于公开信息的方法论解读,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正式意见;适用前请以现行有效文件与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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