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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联合发布 国科发火〔2016〕32号 2016-01-29
一句话结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须满足研发占比、科技人员比例等条件。

政策原文(核心条款)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须同时满足: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比达标、科技人员占比达标、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60%以上等。

重点要点

政策解析(振博视角)

「伪高新」是稽查重点:研发占比不达标、科技人员虚挂、高新收入占比不足仍享优惠,均面临补税与资格撤销。

官方来源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查看官方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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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文引自官方发布,解析部分为振博财税基于公开信息的方法论解读,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正式意见;适用前请以现行有效文件与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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