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部门接到上级推送风险案源:该主播账号粉丝关注量高达400余万,店铺总销量128万件,近13天完成9场直播、每场约1.5小时、单日浏览7—8万人次,但2020—2022年申报销售收入对应税款仅9万余元。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自查后,其书面说明称近三年总收入约26万元,自查表收入与成本核心内容几乎全部空缺,且多次电话不接。调取平台经营数据后,预估其带货、佣金、课程等收入总额合计超1500万元。约谈中该主播先称不懂税法、无规范记账,后主张「所有收入平台都已代扣代缴」「个人账户收款不算收入」「平台数据不真实」;经核查,平台仅对其劳务报酬收入76万元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占总收入比重不足5%,绝大部分销售收入及佣金均未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68.8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已全部追缴入库;对平台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行为,税务部门另案处理。合规提示:主播「平台已代扣代缴」的抗辩通常不成立——平台一般只对劳务报酬部分代扣,销售收入与佣金不代扣;自查阶段敷衍填报、拒接电话会被作为主观故意的佐证。
国家税务总局(2025-11-04 集中曝光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福建省商务厅转载) | 查看官方原文 ↗
该案例反映的共性成因是:业务实质与税务处理脱节,内控与申报未联动——合同、资金、发票、货物流各自为政,申报口径与真实经营背离。违法的本质往往不是"故意偷税"起步,而是从"不重视、不知道、没处理"逐步滑向虚假申报。本案手法:稽查部门接到上级推送风险案源:该主播账号粉丝关注量高达400余万,店铺总销量128万件,近13天完成9场直播、每场约1.5小时、单日浏览7—8万人次,但2020—2022年申报销售收入对应税款仅9万余元。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自查后,其书面说明称近三年总收入约26万元,自查表收入与成本核心内容几乎全部空缺,且多次电话不接。调取平台经营数据后,预估其带货、佣金、课程等收入总额合计超1500万元。约谈中该主播先称不懂税法、无规范记账,后主张「所有收入平台都已代扣代缴」「个人账户收款不算收入」「平台数据不真实」;经核查,平台仅对其劳务报酬收入76万元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占总收入比重不足5%,绝大部分销售收入及佣金均未代扣代缴。。
居间费 / 佣金类案件。虚列居间费是常见的虚增成本与虚开源头,真实业务 + 合规发票 + 个人完税缺一不可。振博建议:居间协议、服务记录、资金流三证合一,个人取得佣金依法代开发票或申报。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振博财税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与历史涉税问题修复。带上稽查通知书或疑点清单,先做一次免费的案件研判,再决定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