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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李某、L公司(宣城M公司 个人股东 借境外空壳架构低价间接转让境内股权避税·被纳税调整)

风险等级 · 高行业 · 制造业金额 · ≥1亿
分类:间接转让/关联交易反避税(纳税调整) | 行业:股权转让/非居民间接转让/关联交易反避税 | 年份:2025 年

一、违规手法 / 争议焦点

M公司(保健品生产,业绩良好、净资产大增)创始股东陈某、李某及境内合伙企业L公司(合计持M公司100%股权)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A/B/C公司,再以三者为股东在香港设立空壳G公司。2024年10月将M公司股权以2.04亿元低价转让给关联G公司(申报缴个税3400余万);仅1个多月后,A/B/C公司将G公司股权以4.4亿元高价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香港H公司,实质经G公司'中转'间接转让M公司100%股权。税务机关认定两次交易人为设计、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依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及67号公告第十四条'类比法'按4.4亿元公允价值核定转让所得。

二、处理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依法对被转让交易对价作纳税调整,核定陈某、李某、L公司转让M公司股权所得为4.1亿元,追征个人所得税及利息共4900余万元,已全部征缴入库。该案系个人股东借境外架构'中转'间接转让境内股权避税的典型,警示非居民间接转让穿透课税。

三、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中国税务报,2025-04-22 第06版) | 查看官方原文 ↗

四、风险成因与违法分析

跨境电商/出口退税类案件的成因集中在:一是买单配票、借货出口,用他人真实货物骗取退税;二是低值高报、虚增退税额;三是备案单证造假或不齐,收汇异常与报关金额不匹配;四是9610/1210 等模式申报错误、外汇未合规回流。违法的本质:出口退税以"货真、价实、单全、款回"为前提,海关—税务—外汇三方数据交叉比对下,任何造假都会暴露。本案手法:M公司(保健品生产,业绩良好、净资产大增)创始股东陈某、李某及境内合伙企业L公司(合计持M公司100%股权)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A/B/C公司,再以三者为股东在香港设立空壳G公司。2024年10月将M公司股权以2.04亿元低价转让给关联G公司(申报缴个税3400余万);仅1个多月后,A/B/C公司将G公司股权以4.4亿元高价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香港H公司,实质经G公司'中转'间接转让M公司100%股权。税务机关认定两次交易人为设计、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依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及67号公告第十四条'类比法'按4.4亿元公允价值核定转让所得。。

五、税务局处罚政策依据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追缴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可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 《刑法》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与申报管理要求,单证留存备查不少于 5 年。
  • 六、财税合规借鉴与规避

  • "订单—支付—物流—报关"四单合一,月度比对海关、外汇、税务三方数据,断点当月修复。
  • 备案单证(报关单、物流单、收汇凭证等)规范归档,留存不少于 5 年。
  • 通过银行等合规渠道收汇结汇,确保外汇回流与报关金额一致,杜绝体外循环。
  • 坚决不碰买单配票、借货出口、低值高报的红线业务——这类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而非一般行政违法。
  • 七、振博专家点评

    股权转让涉税案件。平价/低价转让、阴阳合同、代持还原是三大雷区,税务机关按净资产核定征收已成常态。振博建议:转让前做估值与税负测算,合规运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 袁峰 · 振博财税集团「财税名师」专家团队(20 年财税实战 · 含一线税务稽查经验)

    这类案件的三点提示

    1. 行为特征:M公司(保健品生产,业绩良好、净资产大增)创始股东陈某、李某及境内合伙企业L公司(合计持M公司100%股权)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A/B/C公司,再以三者为股东在香港设立空壳G公司。2024年10月将M公司股权以2.04亿元低价转让给关联G公司(申报缴个税3400余万);仅1个多月后,A/B/C公司将G公司股权以4.4
    2. 定性与处理:间接转让/关联交易反避税(纳税调整) · 4900 余万元(补缴个人所得税及利息,已征缴入库)
    3. 同类企业自查:转让定价偏离、间接转让境内财产、滥用税收协定,属于反避税调查的重点领域

    振博财税提示:若贵司存在相近业务安排,先按上述三项做一次自查,判断属于「申报口径差异」还是「主观故意少缴」,再决定是否主动更正申报——两者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

    官方原文:https://www.ctaxnews.net.cn/paper/pc/con/202504/22/content_221611.html
    本文事实部分引自上述公开信息,可对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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